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王晓峰 杨公允 通讯员 魏杨 周瑾)今天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元旦后陆续推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10项新举措。
10项新举措分别是——
开设企业单位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临时入境驾驶许可、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全城通办”;
退役人员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全城通办”;
持港、澳、台机动车驾驶证换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全城通办”;
推行机动车业务第三批“容缺受理”事项;
实现车驾管业务网上电子委托代办;
改进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服务模式;
推进车驾管业务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试行货车检验、查验、上牌“一站式”服务;
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方便办”。
据了解,除“开设企业单位网上服务平台”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外,其余9项措施将于元旦当天推出。
(资料图)
在这波便民新举措中,“推行机动车业务第三批‘容缺受理’事项”与普通市民联系最为密切。新一批“容缺受理”事项包括两项“容缺整改”和七项“容缺通过”。
“容缺整改,就是交警部门在查验时发现了问题,出于便民考虑,先让你通过,但你必须在48小时内整改完成;容缺通过,就是有些情况要查,但对交通安全影响极微的,先放行。”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说,前两批“容缺受理”事项推出后,有近6.1万人次享受到了便利,相信新确定的9项“容缺受理”事项也将给群众办事带来利好。
比如,此次“容缺通过”中有一项:机动车更换保险杠,形状和颜色与行驶证不一致,但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的,就可以通过。而以前的规定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所有人必须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审批通过后才能上路。
【新闻多一点】
2019年5月宁波交警已推出的车驾管业务办理中“容缺受理”情形:机动车查验(检验)“容缺受理”的主要情形
机动车查验(检验)“容缺受理”分“容缺整改”和“容缺通过”两大类。
“容缺整改”是指在查验过程中,发现车辆与相关参数(或要求)不符,但不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形,允许采取“先通过、后整改”的方式,在48小时内自行改正;“容缺通过”是指在查验过程中,发现车辆与相关参数(或要求)不符,但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形,允许采取直接查验通过的方式。
(一)“容缺整改”的情形
1.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签满的;(限期更换行驶证)
2.“浙B”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照片难以识别,但实际车辆与档案照片相符的;(限期更换行驶证)
3.“浙B”号牌机动车与档案照片、公告相符,与行驶证有差异的;(限期更换行驶证)
4.三角警告牌损坏或缺失的;(限期更换或补放)
5.风窗玻璃贴镜面反光遮阳膜的;(限期重新更换)
6.风窗玻璃有裂纹不影响行车视线(除大型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车辆)的;(限期修复或调换)
7.灯罩破损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限期修复)
8.车身外壳油漆破损面积不大的。(限期修复)
(二)“容缺通过”的情形
1.改变前进气网样式(改变车标的除外)的;
2.两侧车窗以下部位、厢式货车车身两侧喷涂粘贴本单位的品牌、徽标、联系电话、网址的;(车辆前、后及车窗以上部分喷涂张贴的,不予“容缺受理”)
3.载货汽车侧、后部位加装示廓灯具(后射灯除外)的;
4.载货汽车加装空调,不影响车辆外廓尺寸(指车长、宽符合登记参数,高度不超过法定装载限高)的;
5.厢式货车设置透气窗的;
6.厢式货车增加开门,有闭锁装置的;
7.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车顶装有行李架或行李箱的;
8.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改变车身顶部颜色的;
9.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轮胎规格型号除胎宽、扁平比、轮胎直径三项参数一致外(如型号“195/55R15 85V”中的“195”、“55”、“15”三个参数),其它参数存在差异的;
10.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后尾部加装装饰性排气管(改装消声设备的除外)的;
11.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安装装饰脚踏板的;
12.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后尾部加装普通拖车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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