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3日12时至1月24日9时,宁波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1月24日9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鄞州区3例、余姚市1例、高新区1例。
目前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尚无重症和危重病例,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浙江新增16例
2020年1月23日12-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6例,新增重症病例4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嘉兴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其他市新增确诊病例中,嘉兴市3例、衢州市1例、台州市12例;新增重症病例中,嘉兴市1例、台州市3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温州市1例。
截至1月23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3例,重症病例6例(累计8例,其中2例已转轻症),出院病例1例。其中:确诊病例中,其中杭州6例、宁波5例、温州6例、嘉兴3例、绍兴1例、舟山1例、金华1例、衢州2例、台州18例。重症病例中,温州1例、嘉兴1例、台州4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5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2人,尚有141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23日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机场、车站、码头全面开展来浙人员体温测量,开展武汉返浙来浙人员摸排,对有流行病学史并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的,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坚决控制传染源。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非去不可时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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