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东陈乡马岗村鲍某某因隔离期间不配合居家隔离相关要求,已被劝至政府定点集中隔离区。
鲍某某原一直在武汉从事销售业务,于2020年1月15日从武汉返象。得知他武汉返象消息,乡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不要外出,不要串门,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设置14天的居家隔离,是为了消除这些处于潜伏期或者隐性感染期的人对他人造成传播的可能。同时,为保障鲍某某以及其家人安全,东陈乡还实施每日两次测体温以及健康状况报告登记制度,并提供了送餐、送检服务。
但鲍某某认为自己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症状,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发现这一问题后,为保证其本人以及他人的安全,东陈乡马上请示疫情防控专班后,专门组织人员将其劝至政府定点集中隔离区隔离,等14天隔离期满后,确认其不曾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身体健康后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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