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沈莉萍
宁波将延迟工地复工时间。宁波市住建局今日发文,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原春节期间持续施工工地暂缓施工。
文件提到,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若需在此之前复工或新开工,应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于经审批确需在疫情期间持续施工的工地,将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并一律测量体温;
若发现可疑病例,工地要一律停工,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对近一个月去过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从严管控;
全面加强节后复工回流人员登记管理,对具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的人员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近期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劝导工地上的工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对于疫情期间未经审批持续施工、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瞒报漏报人员情况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