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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第一批防疫用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稿源: NBTV新闻中心   2020-01-29 21:27: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自1月21日以来,宁波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口罩等防疫用品 价格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 格秩序,震慑不法经营者,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决定公布各地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3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鄞州区文景街144号的旺达便利店以90元/4个价格售卖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柜台陈列的4 种口罩中,有3种口罩未明码标价,另1种口罩的外包装盒上标有“50元/只”,但没有标价签,未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信息。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 法》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3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兰江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余姚市邵同泰堂下菱药品加盟店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销售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 销售的“朝美”和“纬创”两种型号的口罩均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并 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月28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孔浦街道百姓人家大药房进行现场巡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3x消毒酒精、雅思酒精消毒片等防疫用品均未明码标价。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8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店镇内的宁海县康和大药房、宁海县明洲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西店药店在销售浙江省建德市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 用医用口罩时未明码标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口罩,但销售人员承认该口罩未在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上述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 关规定,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通报第一批防疫用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稿源: NBTV新闻中心 2020-01-29 21:27: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自1月21日以来,宁波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口罩等防疫用品 价格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 格秩序,震慑不法经营者,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决定公布各地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3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鄞州区文景街144号的旺达便利店以90元/4个价格售卖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柜台陈列的4 种口罩中,有3种口罩未明码标价,另1种口罩的外包装盒上标有“50元/只”,但没有标价签,未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信息。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 法》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3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兰江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余姚市邵同泰堂下菱药品加盟店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销售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 销售的“朝美”和“纬创”两种型号的口罩均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并 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月28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孔浦街道百姓人家大药房进行现场巡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3x消毒酒精、雅思酒精消毒片等防疫用品均未明码标价。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8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店镇内的宁海县康和大药房、宁海县明洲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西店药店在销售浙江省建德市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 用医用口罩时未明码标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口罩,但销售人员承认该口罩未在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上述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 关规定,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