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娜 通讯员 永轩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税务部门今天发布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在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为满足节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费)需求,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减少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提倡“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
市民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同时,税务部门为办理发票申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提供邮寄服务。如确有必要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建议首选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点,或错峰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此外,税务部门还提醒,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时,请纳税人、缴费人自觉佩戴口罩并在接受红外测温后进入。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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