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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9日宁波人社窗口将提供"不见面"服务 有六种方式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2-01 07:42: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31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出通告:2月3日-9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原则上不进行窗口面对面办理,提供“不见面”服务,市民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咨询办、邮寄办”方式办理。

  网上办:市民可以通过电脑端,搜索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社保事项。网上申报后,将有工作人员及时办理。

  掌上办:市民可通过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社保事项。

  自助办:市、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开设“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区,市民可就近办理社保事项。

  预约办:若市民有非常紧急的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事前拨打电话0574-83867594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务必佩戴好口罩,减少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咨询办:市民如需咨询社保政策业务,可拨打咨询电话0574-83865537、87310267。

  邮寄办:无法在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社保事项,市民可电话咨询后,对可以邮寄办的事项以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邮寄地址: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经办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315010)。

  此外,部分事项还可以“特别办”。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缴费等业务的,允许提出补办申请;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需要指出的是,2月9日后人力社保部门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单位、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并及时向社会通告。宁波晚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2月3日-9日宁波人社窗口将提供"不见面"服务 有六种方式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2-01 07:42:00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31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出通告:2月3日-9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原则上不进行窗口面对面办理,提供“不见面”服务,市民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咨询办、邮寄办”方式办理。

  网上办:市民可以通过电脑端,搜索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社保事项。网上申报后,将有工作人员及时办理。

  掌上办:市民可通过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社保事项。

  自助办:市、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开设“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区,市民可就近办理社保事项。

  预约办:若市民有非常紧急的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事前拨打电话0574-83867594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务必佩戴好口罩,减少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咨询办:市民如需咨询社保政策业务,可拨打咨询电话0574-83865537、87310267。

  邮寄办:无法在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社保事项,市民可电话咨询后,对可以邮寄办的事项以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邮寄地址: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经办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315010)。

  此外,部分事项还可以“特别办”。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缴费等业务的,允许提出补办申请;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需要指出的是,2月9日后人力社保部门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单位、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并及时向社会通告。宁波晚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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