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2月3日8时起,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恢复运行,平台业务包括全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购房资格核查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等。2月9日前,窗口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购房资格核查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业务,可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地址www.cnnbfdc.com)”进行网上办理。
房产赠与、自行成交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撤销、房产出卖人为未成年人、房产所有权部分转让、身份证明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时留存信息不一致等网上无法办理的业务,请提前1个工作日与属地房管部门预约窗口办理时间。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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