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属地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本村(小区)居民进入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村(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宁波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向村(社区)报告。
五、居民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
七、“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八、村(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