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叶景
今天下午,由江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江北区首例涉疫诈骗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2月1日,被告人杨某某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供需矛盾突出之际,通过微信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得被害人金某某等6人分别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7890元,随后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并失联。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赃款。
江北检察院接到情况通报后,第一时间主动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并全程跟踪案件侦办。
今天上午,江北检察院正式受理案件。今天下午,江北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嫌疑人杨某某进行讯问时,检察官说了一席“硬核”的话,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具结书。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抗击疫情,上万名的医护人员到武汉参与救治,各行各业的志愿者都冲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你可以躺在家里,也算你在做贡献,但你又在做什么呢?你利用这次疫情实施诈骗,这是在犯罪,而且性质非常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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