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
根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坚持防控优先的前提下,为促进人员、物资合理有序流动,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有利于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现就我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集士港镇、高桥镇、望春街道、白云街道原则上每户家庭(除居家观察外)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复工复岗、生病就医外,尽量减少外出。
二、集士港镇暂缓实施“健康码”机制。
三、其余遵照《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的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除《关于实施分区域疫情防控的通告》外,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6日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