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范奕齐
近日,宁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将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帮助沿街店铺、餐馆等便民服务场所尽快恢复营业。
那么,该如何规范这些场所产生的垃圾,杜绝可能因为垃圾导致的疫情呢?今日,我市城管环卫部门做出部署,提出了最严垃圾防控令。
“所谓‘最严’,主要体现在‘确桶、消桶、净桶’三方面。”市城管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确桶:垃圾桶上标注产生单位名称
记者了解到,沿街店铺、餐馆等便民服务场所每家店铺的垃圾桶都要求标注产生单位名称。
“主要是为了明确责任主体,如发现脏桶和乱摆放,我们也能更好进行劝导。“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沿街店铺、餐饮单位等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自行采购生活垃圾桶,如若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可使用普通垃圾桶 。
消桶:除收集时间外,垃圾桶一律放置在产生单位内
“消桶主要是针对垃圾桶乱摆放而言的。除收运约定时间可摆在临时归集点外,其他时间垃圾桶需要一律放置在产生单位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摆在马路上或店铺门口都是禁止的,不仅有碍市容,也存在潜在病毒传播的可能。
另外,产生单位不得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沿街果壳箱内(旁)。
净桶:垃圾桶每日清洗消毒,垃圾每日消毒2次以上
“疫情期间,垃圾产生单位更要加强对垃圾桶的清洗消毒工作。“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沿街店铺等垃圾产生单位要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水,对生活垃圾及存放的桶袋进行消毒。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沥干水分后采用加厚(或2只)垃圾袋袋装,店铺内生活垃圾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收运单位收运前也必须消毒后再装运。
不履行将列入诚信评价体系
记者了解到,此次最严垃圾防控令,将会加强管理与执法的联动。
“一旦发现以下7类问题,我们将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查处,包括:沿街店铺未执行垃圾分类要求、疫情期间未消毒、垃圾桶摆放店铺外、餐厨垃圾桶以外的垃圾桶未套垃圾袋、桶内垃圾未消毒、店铺垃圾随意丢弃、店铺垃圾投放沿街果壳箱内(旁)等。”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未履行环卫主体责任或环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经营户,其信息将被列入单位诚信评价体系,限制其市场竞争空间。
“我们也将主动做好告知等服务工作,欢迎社会给予监督!”
新闻多一点:
疫情期间沿街店铺等垃圾投放温馨提示:
1.配合垃圾收运工作,根据垃圾产生量设置120L或240L标准垃圾桶,可挂扣垃圾收运车辆方便收运。垃圾量较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其他垃圾桶,在垃圾收运时直接倒入垃圾车内。
2.废弃的口罩、手套等防护与消毒用品扎好后,作为其他垃圾存放和投放。
3.零星生活垃圾采用牢固(或2只)垃圾袋包装,垃圾袋应扎紧袋口,不得滴漏、撒落。生活垃圾专用垃圾桶不得满溢。
4.生活垃圾(袋)及垃圾桶框等不得放置在店铺外。零星生活垃圾(袋)直接投放至收集车辆内,不得投放至沿街的废物箱(果壳箱)。
5.沿街店铺等垃圾产生单位要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水,对生活垃圾及存放的桶袋进行消毒,店铺内生活垃圾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投放前再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定时定点收运,有物业服务的沿街店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物业归集,收运单位按时到与物业约定地点收运;无物业服务的沿街店铺等产生单位,与管理部门单独签订收运合同,收运单位按约定时间上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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