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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钱了!这种情况的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稿源: 宁波发布   2020-03-02 18:39: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打赢防疫阻击战发展总体战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第21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前期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地情况。据悉,我市各项应对疫情帮扶政策申报办理将于3月3日正式实施。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政策兑现后预计将为我市企业减负134亿元。

  多种补贴、帮扶政策明起实施

  2月4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之后还相继出台了复工复产20条、支持外贸企业12条、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21条等一系列帮扶政策,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前期发布的这些政策落地情况如何呢?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仁元通报了我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情况。

  为加快政策兑现,促进各类政策落地见效,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应对疫情帮扶政策申报办理指南,全力打通各项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这些政策条款可归为两大类。第一大类为直接办理事项,共11项,这些政策无需企业和个人申报,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

  第二大类为申请办理事项,共30项,其中,个人事项4项,包括来甬员工交通补贴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人才交通补助业担保贷款展期、推迟还款等;企业事项20项,包括企业各项补助、技改项目补助、员工过渡性住宿补贴等;其他机构或个体工商户事项6项,包括调减税收定额、畜禽稳产保供补贴等。

  这项工作于3月3日,就是明天正式实施。已经要求各区县(市)做好政策落地的具体承接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属乡镇(街道)受理的申报事项,均由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专人专窗、一站办理,并及时公布联系咨询电话。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系列政策和办理指南,做好解读工作,使各类政策易于知晓,方便申报办理

  最后,强调一点,这次在政策兑现过程中,我们采用了承诺制的方式,希望企业和个人加强自身诚信,如实申报。如果后期发现有弄虚作假,将按规定一律追回有关补助,并列入个人和企业的诚信档案。希望大家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共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政府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发布会上回答了这些问题

  问题1、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这次政策中我们对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答: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安排疫情防控经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你刚才提到的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目前我们对于自行返甬的外来员工,按照员工乘坐的二等座(含)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票价的50%予以补助。同时,为便于补贴的申请和下达,来甬员工的交通补贴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的,员工只要保存好交通票据交给所在企业即可,最终由企业统一提供汇总花名册和票据向当地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申请,相应的交通补贴也是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

  与此同时,这次我们实施财政补贴主要通过先兑付后审核的模式,主要考虑能够简化流程、便利企业,让补贴资金第一时间惠及群众。但是企业和个人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将来相关监督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个人有作假行为的,将受到处罚或按规定记入企业和个人的征信记录。

  希望这样的交通补助政策能够帮助返甬员工分担部分交通成本,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宁波的欢迎和热情,从而鼓励大家积极返甬复工。

  问题2、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我市各所学校均未开学,而广大企业却在陆续复工,很多双职工家庭,父母要上班,小孩子无人照顾,我市出台的扶持政策里是如何照顾到这些家庭并给予补助的?

  答: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已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大批企业开始复工复产。但目前教育系统尚未明确正式开学时间,因此,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了将实施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

  能享受该补贴的家庭需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一是父母均在宁波的非公企业工作,并且都已经上班了;二是孩子也在宁波读书,但是所在的小学、幼儿园或托育机构因为疫情影响还没有开学。我们对这样的家庭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助。

  为便于家庭申报,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统一由母亲所在企业申报,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企业将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提交给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相应补贴将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

  问题3、企业申报新增招工补助要符合什么条件?企业如何才能领到职技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补助?

  答:企业申报新增招工补助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已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净增长,人数以到账数为准。比如:2020年3月疫情解除,某企业2019年3月到账数是10人,2020年3月到帐数是12人,该企业能享受的补贴是500×2=1000元。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关于企业如何才能领到顶岗实习补助,首先,顶岗实习补助发放对象是:自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接收职级院校毕业年度内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非公企业。其次,这些非公企业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报:

  一是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二是自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接收职技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且顶岗实习已连续满3个月以上。

  三是顶岗实习期间,企业按月发放顶岗实习补贴,且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顶岗实习学生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公企业可通过网上(网址:http://jy.nbhrss.gov.cn:8080/lemis/logon.html)进行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

  因企业变更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携申报材料及更名变更相关证明材料至纳税所在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职技院校学生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特别提醒的是申报企业要提交5份材料:

  一是宁波市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补贴申报表;

  二是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三是企业发放顶岗实习补贴清单;

  四是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加盖顶岗实习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五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问题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的申请对象、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的申请对象为:在宁波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申请条件为:一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2020年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为本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50人及以上,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

  二是推荐或派遣员工是指首次在宁波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2020年1月底前已暂停本市社会保险缴纳的重新续保人员。

  申请程序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补助申领采取定期集中统一办理,补助一次性发放,集中统一办理时间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的第7个月,发放时间为集中统一办理后的次月。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用工企业的纳税地口径,向属地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问题5、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不少金融抗疫惠企的政策。请问如何让这些政策易于知晓,便捷申报办理,尽快落地见效?

  答:对企业需向政府申报办理享受的金融政策,市金融办已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的统一要求,逐条制定了可执行、易操作的申报办理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

  对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向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直接办理的惠企政策,因为涉及不同机构、不同产品、不同业务办理流程,企业希望能充分知晓、有所比较、快捷办理。为此,市金融办按照市政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要求,结合金融业“万员助万企”专项行动,对我市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产品和业务进行了全面汇总梳理,建立了“金融扶持政策、重点保障企业、抗疫金融产品”三张清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可以迅速找到对应的金融政策内容、政策出处、办理方式,以及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产品名称和具体经办人。

  目前,该清单已在“万员助万企”金企服务平台上线。市金融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万名金融服务员深入企业一线,把政策送上门、把产品挂上线、把服务送到家,实现金融“政策包”和“产品包”的精准投送,有效破解企业“政策不知晓、知晓不会用”的困惑,确保企业诉求得到有效回应、金融保障政策能够及时兑现。

  问题6、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甬20条”提出对金融机构承销债券和发放再贷款进行奖励,目前这项政策落实情况怎样?金融机构如何申报?

  答:为鼓励金融机构拓宽渠道,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甬20条”文件中明确,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上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为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三部门已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安排了2000万专项资金,目前市财政局正会同各区县(市)财政局测算具体金额。

  近期,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三部门将开展资金统一申报兑现工作,具体流程为:

  1.由市人行向辖内金融机构下发申报通知。

  2.各金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报表、明细表等申报材料。

  3.市金融办会同市人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下发资金拨付文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局。各区县(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金融机构。

  申报办理指南

  来甬员工交通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外来员工自行返甬,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的50%予以补助。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

  04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交通票据。

  05

  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04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

  05

  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人才交通补助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线上办理:微信关注“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在首页点击“交通补助”菜单按钮,分类选择“高校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银行卡信息,并拍照或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后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将补助打到个人银行卡。

  线下向中国宁波人才市场申报办理。

  04

  所需基本资料

  1.技能人才提供技能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2.企业开具的线上招聘说明(需注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录用情况、线上招聘途径或网址)。

  05

  联系咨询电话

  中国宁波人才市场:4008-0574-77(工作时间)。

  创业担保贷款展期、

  推迟还款事项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原创业担保贷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创业担保贷经办银行审核后,办理展期手续。

  04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单。

  05

  联系咨询电话

  市就业管理中心:83867121(工作时间)。

  相关新闻:宁波这些惠企惠民政策咋申请?快看过来 权威解答来了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发钱了!这种情况的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稿源: 宁波发布 2020-03-02 18:39:00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第21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前期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地情况。据悉,我市各项应对疫情帮扶政策申报办理将于3月3日正式实施。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政策兑现后预计将为我市企业减负134亿元。

  多种补贴、帮扶政策明起实施

  2月4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之后还相继出台了复工复产20条、支持外贸企业12条、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21条等一系列帮扶政策,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前期发布的这些政策落地情况如何呢?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仁元通报了我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情况。

  为加快政策兑现,促进各类政策落地见效,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应对疫情帮扶政策申报办理指南,全力打通各项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这些政策条款可归为两大类。第一大类为直接办理事项,共11项,这些政策无需企业和个人申报,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

  第二大类为申请办理事项,共30项,其中,个人事项4项,包括来甬员工交通补贴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人才交通补助业担保贷款展期、推迟还款等;企业事项20项,包括企业各项补助、技改项目补助、员工过渡性住宿补贴等;其他机构或个体工商户事项6项,包括调减税收定额、畜禽稳产保供补贴等。

  这项工作于3月3日,就是明天正式实施。已经要求各区县(市)做好政策落地的具体承接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属乡镇(街道)受理的申报事项,均由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专人专窗、一站办理,并及时公布联系咨询电话。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系列政策和办理指南,做好解读工作,使各类政策易于知晓,方便申报办理

  最后,强调一点,这次在政策兑现过程中,我们采用了承诺制的方式,希望企业和个人加强自身诚信,如实申报。如果后期发现有弄虚作假,将按规定一律追回有关补助,并列入个人和企业的诚信档案。希望大家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共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政府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发布会上回答了这些问题

  问题1、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这次政策中我们对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答: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安排疫情防控经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你刚才提到的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目前我们对于自行返甬的外来员工,按照员工乘坐的二等座(含)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票价的50%予以补助。同时,为便于补贴的申请和下达,来甬员工的交通补贴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的,员工只要保存好交通票据交给所在企业即可,最终由企业统一提供汇总花名册和票据向当地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申请,相应的交通补贴也是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

  与此同时,这次我们实施财政补贴主要通过先兑付后审核的模式,主要考虑能够简化流程、便利企业,让补贴资金第一时间惠及群众。但是企业和个人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将来相关监督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个人有作假行为的,将受到处罚或按规定记入企业和个人的征信记录。

  希望这样的交通补助政策能够帮助返甬员工分担部分交通成本,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宁波的欢迎和热情,从而鼓励大家积极返甬复工。

  问题2、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我市各所学校均未开学,而广大企业却在陆续复工,很多双职工家庭,父母要上班,小孩子无人照顾,我市出台的扶持政策里是如何照顾到这些家庭并给予补助的?

  答: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已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大批企业开始复工复产。但目前教育系统尚未明确正式开学时间,因此,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了将实施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

  能享受该补贴的家庭需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一是父母均在宁波的非公企业工作,并且都已经上班了;二是孩子也在宁波读书,但是所在的小学、幼儿园或托育机构因为疫情影响还没有开学。我们对这样的家庭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助。

  为便于家庭申报,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统一由母亲所在企业申报,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企业将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提交给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相应补贴将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

  问题3、企业申报新增招工补助要符合什么条件?企业如何才能领到职技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补助?

  答:企业申报新增招工补助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已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净增长,人数以到账数为准。比如:2020年3月疫情解除,某企业2019年3月到账数是10人,2020年3月到帐数是12人,该企业能享受的补贴是500×2=1000元。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关于企业如何才能领到顶岗实习补助,首先,顶岗实习补助发放对象是:自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接收职级院校毕业年度内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非公企业。其次,这些非公企业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报:

  一是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二是自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接收职技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且顶岗实习已连续满3个月以上。

  三是顶岗实习期间,企业按月发放顶岗实习补贴,且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顶岗实习学生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公企业可通过网上(网址:http://jy.nbhrss.gov.cn:8080/lemis/logon.html)进行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

  因企业变更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携申报材料及更名变更相关证明材料至纳税所在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职技院校学生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特别提醒的是申报企业要提交5份材料:

  一是宁波市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补贴申报表;

  二是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三是企业发放顶岗实习补贴清单;

  四是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加盖顶岗实习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五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问题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的申请对象、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的申请对象为:在宁波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申请条件为:一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2020年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为本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50人及以上,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

  二是推荐或派遣员工是指首次在宁波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2020年1月底前已暂停本市社会保险缴纳的重新续保人员。

  申请程序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补助申领采取定期集中统一办理,补助一次性发放,集中统一办理时间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的第7个月,发放时间为集中统一办理后的次月。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用工企业的纳税地口径,向属地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问题5、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不少金融抗疫惠企的政策。请问如何让这些政策易于知晓,便捷申报办理,尽快落地见效?

  答:对企业需向政府申报办理享受的金融政策,市金融办已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的统一要求,逐条制定了可执行、易操作的申报办理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

  对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向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直接办理的惠企政策,因为涉及不同机构、不同产品、不同业务办理流程,企业希望能充分知晓、有所比较、快捷办理。为此,市金融办按照市政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要求,结合金融业“万员助万企”专项行动,对我市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产品和业务进行了全面汇总梳理,建立了“金融扶持政策、重点保障企业、抗疫金融产品”三张清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可以迅速找到对应的金融政策内容、政策出处、办理方式,以及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产品名称和具体经办人。

  目前,该清单已在“万员助万企”金企服务平台上线。市金融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万名金融服务员深入企业一线,把政策送上门、把产品挂上线、把服务送到家,实现金融“政策包”和“产品包”的精准投送,有效破解企业“政策不知晓、知晓不会用”的困惑,确保企业诉求得到有效回应、金融保障政策能够及时兑现。

  问题6、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甬20条”提出对金融机构承销债券和发放再贷款进行奖励,目前这项政策落实情况怎样?金融机构如何申报?

  答:为鼓励金融机构拓宽渠道,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甬20条”文件中明确,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上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为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三部门已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安排了2000万专项资金,目前市财政局正会同各区县(市)财政局测算具体金额。

  近期,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三部门将开展资金统一申报兑现工作,具体流程为:

  1.由市人行向辖内金融机构下发申报通知。

  2.各金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报表、明细表等申报材料。

  3.市金融办会同市人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下发资金拨付文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局。各区县(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金融机构。

  申报办理指南

  来甬员工交通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外来员工自行返甬,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的50%予以补助。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

  04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交通票据。

  05

  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04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

  05

  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人才交通补助申报办理指南

  01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线上办理:微信关注“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在首页点击“交通补助”菜单按钮,分类选择“高校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银行卡信息,并拍照或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后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将补助打到个人银行卡。

  线下向中国宁波人才市场申报办理。

  04

  所需基本资料

  1.技能人才提供技能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2.企业开具的线上招聘说明(需注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录用情况、线上招聘途径或网址)。

  05

  联系咨询电话

  中国宁波人才市场:4008-0574-77(工作时间)。

  创业担保贷款展期、

  推迟还款事项申报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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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02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03

  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原创业担保贷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创业担保贷经办银行审核后,办理展期手续。

  04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单。

  05

  联系咨询电话

  市就业管理中心:83867121(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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