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现场
3月2日,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碶中队高塘片区拆除了位于同树路上4家店面的“任性”违建。
一周前,新碶中队接到居民投诉称,在同树路上某家电瓶车店的“门面”向前挪了几米。高塘片区执法队员方广才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
根据勘察,这家临街的电瓶车店属于大同新村沿街范围,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该店正在通过在原本的店门两侧安装隔板,将店前空地作为店内空间,并安装卷帘门,将店前公共区域“圈为己有”。除此之外,执法队员还发现这家店改装了安装空调设备的隔离间,同样用作扩充门面。被圈占的两块区域都是属于公共区域,对此,执法队员责令当事人立刻停工,并在2月26日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3日内自行拆除整改。
根据经验,执法队员对整条同树路的沿街店铺进行了排查,果然发现还有3间店铺也存在类似的违建行为,执法队员也同样对他们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月1日,责令整改期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复查,发现电瓶车店的当事人不仅没有整改,而且将原本没完成的违建建完了,另外3家违建的店铺也没有整改的动作。对此类拒不整改行为,执法队员对他们下发了《违建拆除通知书》,准备将违建部分进行拆除。3月2日,仅用了一天时间, 4户临街商铺的违建部分全部拆除完毕,原本被侵占的公共空间恢复了原状。(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通讯员钱子萱 顾焯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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