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廖鑫
记者今天从全市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已经全面部署开展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截至发稿,全市已排查防疫集中隔离观察点房屋133幢(处),排查面积71.98万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城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象为全市城乡危旧房屋,包括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专项排查治理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3月10日前,重点排查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房屋结构和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第二阶段为3月底前,重点是排查年久失修、建设标准低的老旧房屋;钢结构房屋;改(扩)建、违规装修、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受周边项目建设施工影响的房屋;“四无”企业(作坊)的房屋;用于宾馆、民宿、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群众投诉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等7种类型的房屋。
对于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求进行分类施策,把隐患整治工作抓实做细。对经排查为疑似危房的房屋,要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改造。在治理改造之前不得作为防疫集中隔离点,已作为防疫集中隔离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确认为危房的,要即时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并发布危房公告,设置警戒隔离措施。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落实解危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无一遗漏。同时,将此次排查出的隐患房屋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进一步严格落实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动态监测工作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在册危房以及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巡查力度,确保巡查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地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出现异常情况,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撤离等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倒房伤亡事故。
据悉,我市在危旧房屋治理上,日常开展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并采用“保险+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现有2万多幢危旧房屋实施动态监测;对危房按照“腾、拆、修、控”等模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危房的治理改造工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