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杨公允 通讯员魏杨 周瑾
今天上午9点30分左右,在江北区槐树路以及大庆南路上,江北交警一中队民警黄卫军带着辅警沿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正当他们对一辆违停的小轿车进行处罚时,正在附近的车主赶了过来并“阻止”他们开罚单,理由是疫情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我们当场就向他‘科普’了,‘轻微违法不处罚’只到3月23日,24日开始就恢复处罚了,新闻都报过。最后车主被我们说服,乖乖接受处罚。”黄卫军说,从这两天的查处情况来看,他们发现车辆违停现象仍较为严重,甚至有些车辆都停放到了人行横道上,严重妨碍行人、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3月19日,我市交警部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起,除恢复中心城区新“四禁”方案中关于“禁货”的交通管制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违停”等轻微交通违法也要进行处罚了。
据悉,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交通情况的变化,我市交警部门也于3月24日起开展了创文明城市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对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和工程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这也是年后宁波交警开启的首波综合交通违法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严管道路、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高速收费站进出口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如铁路、机场等周边道路。
而截至今天(3月25日)上午11时,全市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8304起、违停4258起,以及现场查处各类涉及工程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80起。此外,3月20日至3月25日上午8时期间,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271起,其中醉酒驾驶75起,饮酒后驾驶196起。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