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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江北、象山发布小学招生预警 这些学校红色预警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3-27 17:03: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池瑞辉

  今天,海曙区发布公办小学户籍儿童未来三年一年级入学预警,江北区、象山县发布2020年秋季招生预警。具体如下:

  海曙区公办小学户籍儿童未来三年一年级入学预警

  预警等级说明:

  黄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介于学区小学常态招生计划数的90%至100%。

  红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达到或超过学区小学常态招生计划数100%。

  温馨提示:学区内适龄儿童家庭的户籍情况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就读区内民办学校、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随父母或监护人去区外就读等),具有不确定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勿作为家庭购房和迁户的依据。

  

  江北区2020年秋小学招生第二次预警

  根据近期对2020年秋小学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数排摸情况,江北区的宁波大学附属学校、惠贞书院小学部、江北外国语学校的户籍学龄儿童已经超过学校规划招生人数,再次发布红色预警。

  届时,学校会根据今年招生政策,按一定顺序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象山县教育局发布2020年秋季招生红色预警

  3月27日下午,象山县教育局向社会发布“2020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招生红色预警”。据悉,红色预警学校指2020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2020年1月以来,象山丹城四小、丹城五小、文峰学校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大量迁入,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

  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该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住宅房均在该学区;

  (3)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有该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1)(2)两类的。

  当(1)(2)(3)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3)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1)(2)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2)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1)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1)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象山县教育局提醒,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人数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户籍迁移、就读县内民办学校、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随父母或监护人去县外就读等),具有不确定性,数据是动态变化的,仅供家长参考。届时,象山县教育局将对超出招生计划的户籍学生按顺序位实施分流,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江北、象山发布小学招生预警 这些学校红色预警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3-27 17:03: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池瑞辉

  今天,海曙区发布公办小学户籍儿童未来三年一年级入学预警,江北区、象山县发布2020年秋季招生预警。具体如下:

  海曙区公办小学户籍儿童未来三年一年级入学预警

  预警等级说明:

  黄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介于学区小学常态招生计划数的90%至100%。

  红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达到或超过学区小学常态招生计划数100%。

  温馨提示:学区内适龄儿童家庭的户籍情况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就读区内民办学校、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随父母或监护人去区外就读等),具有不确定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勿作为家庭购房和迁户的依据。

  

  江北区2020年秋小学招生第二次预警

  根据近期对2020年秋小学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数排摸情况,江北区的宁波大学附属学校、惠贞书院小学部、江北外国语学校的户籍学龄儿童已经超过学校规划招生人数,再次发布红色预警。

  届时,学校会根据今年招生政策,按一定顺序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象山县教育局发布2020年秋季招生红色预警

  3月27日下午,象山县教育局向社会发布“2020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招生红色预警”。据悉,红色预警学校指2020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2020年1月以来,象山丹城四小、丹城五小、文峰学校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大量迁入,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

  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该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住宅房均在该学区;

  (3)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有该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1)(2)两类的。

  当(1)(2)(3)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3)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1)(2)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2)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1)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1)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象山县教育局提醒,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人数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户籍迁移、就读县内民办学校、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随父母或监护人去县外就读等),具有不确定性,数据是动态变化的,仅供家长参考。届时,象山县教育局将对超出招生计划的户籍学生按顺序位实施分流,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