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近日发布2则拆迁听证公告。
按照公告,以下两个村的部分农房将拆迁——
1、骆驼街道西盛村朝东弄(大致位置在骆驼街道办事处的东面)。
2、骆驼街道团桥村(大致位置在绿城桂花园的南面、世茂中南璀璨云堤的北面)。
据各自的拆迁实施方案,骆驼街道西盛村朝东弄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经调查需拆迁约14户,面积约2800平方米。搬迁期限至2020年7月30日。
西盛村朝东弄农房拆迁范围红线图。
朝东弄大致位置示意图。
被拆迁人如调产安置房屋选择在小高层或高层的,其合法可安置面积价格按2500元/平方米结算。
另外,被拆迁人选择调产安置的住宅房屋为高层建筑的,给予电梯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对积极配合拆迁,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腾空完毕的被拆迁人,给予以下奖励:
住宅用房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户3万元的签约搬迁奖励。
列入棚户区内受规划控制的城中村地块的住宅用房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的,按照被拆迁家庭可安置人口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给予安置面积奖励,但面积奖励后被拆迁家庭可安置面积合计最高不得超过250平方米(不属于可安置人口的不予奖励)。其中家庭户内1-3人户面积奖励后,安置面积合计不得超过200平方米;4人及以上的户面积奖励后,安置面积合计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团桥村拆迁范围红线图。
团桥村大致位置示意图。
骆驼街道团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经调查需拆迁约53户,面积约10600平方米。搬迁期限至2020年8月30日。
同样,被拆迁人如调产安置房屋选择在小高层或高层的,其合法可安置面积价格按2500元/平方米结算。被拆迁人选择调产安置的住宅房屋为高层建筑的,给予电梯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对积极配合拆迁,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腾空完毕的被拆迁人,给予以下奖励:
住宅用房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的,按照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低于70平方米按70平方米计算,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另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消息,4月1日下午,举行了小港街道轻轨(轨道)2#线红联站乘客集散中心项目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听证会。
本次拆迁,涉及小港街道红联村、建设村竺山头自然庄。
补偿安置方式有4种,分别为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调产货币组合安置、迁建安置,由被拆迁人任选一种。
其中,调产安置商住房在北仑区小港长山E地块,迁建用地在小港街道陈山新村迁建安置规划地块。
去年6月发布的地铁2号线红联站乘客集散中心征地公告所示的征地范围。
地铁2号线红联站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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