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杨公允
今天下午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6日起市中心城区恢复禁货相关规定。
据了解,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更好地服务抗疫工作,2月14日宁波交警部门发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交管服务十条”,其中就包括“临时放宽中心城区禁货管制”。
记者注意到,恢复禁货后,除继续执行相关规定措施(《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通告(2012年3月27日)》、《关于放开中心城区皮卡车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关于放开中心城区部分新能源货车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1号)》)外,交警部门还对东环南北路的禁货措施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00: 00-24: 00,禁止所有货车在高架道路通行;
00: 00-24: 00,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车在跨线桥、地面道路通行;
07: 00-21: 00, 禁止中、重型货车在跨线桥、地面道路通行;
07: 00-09: 00、16: 30-18:30,禁止轻型货车(不含封闭、厢式)在跨线桥、地面道路(其中,明州大桥段在施工期间禁行时间为7:00-10:00、16:00-19:00, 施工结束后恢复07: 00-09: 00、16: 30-18:30)通行;
00:00-24:00,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高架、跨线桥道路通行;00: 00-24:00,禁止摩托车在高架、跨线桥道路,地面道路(鄞县大道一镇宁西路)通行。
上述所提“高架道路”为东环南路高架(浅水湾农庄口一通途路段);
“跨线桥道路”为上跨雄镇路段、上跨中官路段、上跨镇宁西路段、上跨江南路段、上跨凌云路段、上跨通途路以北段(以上跨线桥道路含主线和进出主线匝道) ;
“地面道路”为高速东钱湖出入口一北环东路(含明州大桥,不含前述高架和跨线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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