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霍卫国
绿地违停,城管不抄告怎么改锁车了?
昨天下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在体育场路绿地发现一辆违法停放的车辆,两名执法队员守车长达3小时,终于在晚上7点15分前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车主。
“对于绿地停车,老百姓的意见一向很大,但这并不属于违停抄告范畴。”西门中队队长朱晶磊告诉记者,尽管执法队员会联系车主,并在车上贴上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处理的现象已是常态,因此,锁车执法成为针对绿地违停现象的一种有效解决方案。
“锁车并固定违法证据后,我们开始联系车主,但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由于此时天色已晚,我们担心当事人没注意到车锁,贸然启动车辆,于是专门派人员在车辆边上等候,直到车主出现。”
晚上7点15分,连续几个小时不接电话的杨女士终于从某高校大门走出,回到了这辆绿地违停的越野车前。看到两名身着蓝色制服的执法队员,以为要现场处理违停的她连声解释:“下午时,我上课很急,一下子没找到停车位。一想到停在人行道上肯定要被抄告,也会堵塞交通,于是就决定在这片开阔的草地上停一会儿。”
“这不是抄告单。你涉嫌绿地违停,出于证据固定需要,已经被锁车了,需要你到中队去处理。请配合我们接受调查,做完笔录后,就能把车开走了。”朱晶磊说。经过连夜的笔录调查,当事人杨女士将面临罚款350元的行政处罚。
绿地违停不光损毁绿化,还会带出泥土污染道路。体育场路作为今年植树节补绿补植的点位之一,理应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但由于绿地违停处罚不属于道路交通法条范畴,故而无法实施违停抄告类简易程序,需按照城市绿化条例走一般处罚流程,通知、调查、笔录、立案、罚款等环节一个不能少。仅仅依靠抄告单、通知书,真正能主动处理的当事人比例极小,这才导致“锁车执法”这一理应退出历史舞台的执法方式“重出江湖”。
“最近,我们发现辖区内有很多占绿停车的情况出现,中队也制作了绿地内违法停车的执法要点,比如锁车后要立即电话通知车主。”朱晶磊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车主应像爱惜爱车一样,爱护城市绿化。一旦违法占绿停车后,应按照执法部门发出的接受调查通知书及时处理,以实际行动为甬城精细化管理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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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绿停车行为相关处罚依据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禁止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绿地内挖土取石、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废弃物、野炊,否则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2000元,并依法赔偿城市绿地损失,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目前,中心城区对小轿车绿地违停,执行首次罚款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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