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蒋炜宁
今天,记者从镇海区教育局获悉:镇海中学2020年和2021年继续按2019年招生方式和录取方式执行。2022年起,镇海中学招生实行定向分配和统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后,分批次录取。
定向分配生条件:
1.符合该区普高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完整的该区初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
3.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4.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描述应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三项等第应为1A2B及以上。
镇海中学区内招生计划的60%实行定向分配,其中75%按符合报考该区普高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分配,25%按各校办学水平分配(办学水平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质量、年度发展性评价和规范办学等情况确定)。
区教育局根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确定各校定向分配最高限取人数。
镇海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行提前批(零批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后,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1.在符合定向分配条件的学生中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人数为定向分配计划数),各校录取人数不超过该校最高限取人数。同时,如果某学校没有学生被录取,则该校可以降10分范围内录取1人,降分录取学生数包含在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内。
2.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下同)。
3.定向分配招生已录取学生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镇海中学统招计划数为镇海中学区内招生计划的40%。定向分配招生录取之后,在参加该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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