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镇海区庄市街道锦绣曙光小区一住户因为乱丢垃圾被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庄市中队立案查处。
当天上午9点多,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锦绣曙光小区76幢的绿化带边上有一袋用厨余垃圾袋装的生活垃圾,而该处并非垃圾投放点。随后,通过对该垃圾袋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调取小区路口监控,很快锁定了当事人。
随后,执法队员联系当事人要求其至中队接受调查和处理。在视频影像等证据面前,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队员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并罚款。
“当时赶着去上班,就把垃圾随手丢了,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再乱丢垃圾了。”最终,当事人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按照规定将垃圾投放至指定点位。
庄市中队负责人说:“我们希望通过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呼吁大家提高文明投放意识,引导大家不仅要做到垃圾入桶,更要确保垃圾投放正确,科学分类。”
得知有人因为乱丢垃圾被处罚后,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支持。“处罚得好,支持严管!希望大家的素质越来越高,环境越来越好。”住在锦绣曙光小区一楼的徐女士说,“有时候随便丢弃的垃圾味道特别,我在家里都能闻到,实在是应该好好管管了。”
也有居民表示,除了乱扔垃圾,还应该好好管管那些乱吐痰乱丢烟蒂的人,眼下正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关键时期,这些行为简直太不文明了。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通过严格执法,逐步督促市民朋友养成良好习惯,让守法和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庄市中队负责人表示。(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通讯员韩林雍袁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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