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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小学2020-2021学年校历公布 下学期开学时间定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29 17:08: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张土良

  今天,宁波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同时,市教育部门也对本学期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作了要求。

  据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普高高三年级定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小学、初中、职高(技校)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0年9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定于2021年1月31日学期结束,2月1日放假;普高、职高(技校)定于2021年2月3日学期结束,2月4日放假,共23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职高(技校)定于2021年2月25日开学,于7月4日结束,2021年7月5日放暑假,共20周。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炎热季节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教育部门就做好学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提了要求。

  认真开展一次假前安全教育。放假前,各校要利用班会、休学式、家长会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不出省外旅行,外出要戴好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注意加强自身防护;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乘坐无证“黑车”,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外出旅行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雨天出行要防止洪涝灾害或冰雹袭击,涉水游玩项目要防止溺水;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范各类电信诈骗,特别是有关高校招生的诈骗,做到不轻信、重核实;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不随意会见陌生网友,少沉溺手机电脑游戏,多参与家务劳动;居家生活时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外出要及时告知父母去向,保持联系畅通。

  全面加强假前校园安全管理。受疫情影响,今年高考推迟了一个月,考试时间比原来有所延长,高三学生正紧张地准备迎考,各地各校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生活保障,帮助学生化解压力,放松情绪;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对思想、心理发生波动的学生,要及时靠上去,一对一及时跟进做好化解工作;要加强高考期间校园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正值汛期,各地各校要充分吸取去年在防御台风“利奇马”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校内广告牌、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设施、校园周边山坡地质情况等的防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立即着手整治,进一步提升学校防御台风、内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灾害天气来临时,学校不出现较大的人员或财产损失。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防汛值守和应急备勤。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制度,重大险情、灾情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扎实做好假前及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近期,各地各校要普遍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牢记“四个绝不”:绝不私自下河游泳、绝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绝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绝不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要提醒学生不能盲目施救,通过不同途径提醒学生一旦出现同伴落水险情,切不可擅自下水手拉手盲目施救,应立即大声呼叫,寻求成人给予帮助。要认真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在假前和暑假期间,各地要督促辖区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定期向家长告知防溺水风险,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切实加强暑期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暑期,一些学校安排了校舍整治、设施设备维修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既要赶施工进度又要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建工程分管校领导要与施工队伍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督促在建工程要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校园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封闭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内涝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中小学2020-2021学年校历公布 下学期开学时间定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29 17:08: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张土良

  今天,宁波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同时,市教育部门也对本学期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作了要求。

  据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普高高三年级定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小学、初中、职高(技校)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0年9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定于2021年1月31日学期结束,2月1日放假;普高、职高(技校)定于2021年2月3日学期结束,2月4日放假,共23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职高(技校)定于2021年2月25日开学,于7月4日结束,2021年7月5日放暑假,共20周。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炎热季节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教育部门就做好学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提了要求。

  认真开展一次假前安全教育。放假前,各校要利用班会、休学式、家长会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不出省外旅行,外出要戴好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注意加强自身防护;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乘坐无证“黑车”,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外出旅行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雨天出行要防止洪涝灾害或冰雹袭击,涉水游玩项目要防止溺水;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范各类电信诈骗,特别是有关高校招生的诈骗,做到不轻信、重核实;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不随意会见陌生网友,少沉溺手机电脑游戏,多参与家务劳动;居家生活时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外出要及时告知父母去向,保持联系畅通。

  全面加强假前校园安全管理。受疫情影响,今年高考推迟了一个月,考试时间比原来有所延长,高三学生正紧张地准备迎考,各地各校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生活保障,帮助学生化解压力,放松情绪;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对思想、心理发生波动的学生,要及时靠上去,一对一及时跟进做好化解工作;要加强高考期间校园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正值汛期,各地各校要充分吸取去年在防御台风“利奇马”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校内广告牌、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设施、校园周边山坡地质情况等的防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立即着手整治,进一步提升学校防御台风、内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灾害天气来临时,学校不出现较大的人员或财产损失。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防汛值守和应急备勤。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制度,重大险情、灾情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扎实做好假前及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近期,各地各校要普遍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牢记“四个绝不”:绝不私自下河游泳、绝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绝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绝不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要提醒学生不能盲目施救,通过不同途径提醒学生一旦出现同伴落水险情,切不可擅自下水手拉手盲目施救,应立即大声呼叫,寻求成人给予帮助。要认真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在假前和暑假期间,各地要督促辖区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定期向家长告知防溺水风险,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切实加强暑期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暑期,一些学校安排了校舍整治、设施设备维修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既要赶施工进度又要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建工程分管校领导要与施工队伍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督促在建工程要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校园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封闭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内涝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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