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15项重大标志性成果系列谈
推动清廉宁波建设不断深入
以风清气正护航“重要窗口”模范生建设
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形成15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宁波特质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宁波”就是其中重要一项。如何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彰显纪检监察机关担当作为,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出彩“小窗口”,为全省全市“大窗口”建设增添更多亮丽底色?日前,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
“市委全会研究谋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为持续深化清廉宁波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不断深化清廉宁波建设,为高标准、全方位、系统性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推动者、保障者、实践者,强化政治监督是重要保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到位,为12个方面当好模范生、形成15项重大标志性成果的落实落细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聚焦“六稳”“六保”任务,督促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强化村社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监督保障,用铁的纪律、严的规矩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助力脱贫攻坚,市纪委市监委积极协助市委把压力传导到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督促结对扶贫、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相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帮扶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劳务协作、产业合作、消费扶贫等各项帮扶举措落实落地,真正实现“不落一村一户一人”。同时,加强执纪监督,创新方法开展常态化、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
小微权力清单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村民说事基层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全市3138个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实现全覆盖……这是我市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深入推动基层治理交出的成绩单。市纪委市监委始终突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起职责使命,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巩固成果持续提升,不断开创清廉宁波建设的新局面。
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推动者、保障者、实践者,还要立足职能定位不断探索创新。在“四责协同”上推进机制创新,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一案五必须”制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以点带面深化清廉基层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宁波纪检监察工作鲜明辨识度的清廉宁波建设标志性成果。
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推动者、保障者、实践者,更要锻造与模范生相匹配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把模范生的要求体现到精神状态上、展现在日常工作上,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把严之又严、硬而又硬的标准,落实到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实现锻钢铸魂式的自我淬炼,进一步把素质强起来、把能力提起来、把形象塑起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甬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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