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字警句”在高速事故处置中至关重要。(高速交警提供)
在地方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置,对于绝大多数驾驶员来说并不陌生;而在高速公路,很多人就不会处置了,他们“惯性”地认为,应先停车等待交警上门厘清责任,然后再来处置。其实,这一做法错得厉害,而且危险重重。
几秒之差,险死还生
近日在G92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261km处,一名正在撤离的女子听到身后传来“嘭”的巨响。她转身一看,自己抛锚的玛莎拉蒂被一辆大货车追尾了。更令她心有余悸的是,大货车顶着她的玛莎拉蒂又往前开了200多米才停下来……
这真是几秒之差,险死还生。事情是这样的,女子驾车行驶至此处时,车辆突然打滑并失控撞上了中央护栏。之后,车辆抛锚在了第二车道上。发生事故后,女子打电话报警,接警员立即给出建议:“车辆是否已经靠边?如果车辆不能动,那就安放警示牌、人撤离……”
报警女子确认车辆无法移动后,立即前去拿警示牌,却发现后备厢已变形,无法将警示牌取出,于是她只能先行撤离。就在她撤离的过程中,二次事故发生了:因为雨天视线不好,大货车驾驶员发现异常时已经来不及了,最后“怼”在了抛锚的玛莎拉蒂上。
虽然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好在人员都没有受伤,已是不幸中的万幸。最后,高速交警认定,前一起女子因车辆打滑撞护栏的事故,她需负全部责任;后一起追尾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你想象一下,如果她当时不听劝,不在第一时间撤离,后果会怎样?”有高速交警告诉记者,接警员的“警告”已拯救了不少人。
今年3月20日晚上,嘉兴高速交警接到李某报警,李某驾驶的车辆抛锚需要施救。接警员立即告诉他:“车辆靠右边停,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三角桩放好,车上的人撤离到安全地带。”李某按照提示做好相应措施并跨到右侧护栏外,6秒后惊魂一幕就发生了:一辆重型半挂车驶近事发路段,径直撞向李某停在应急车道的故障车辆。车辆瞬间被撞得没影了,而站在护栏外侧的李某近距离目睹了整个事故经过,吓出一身冷汗。
我市也有过这样的死里逃生案例。去年5月6日凌晨,在G92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280km+200m处,一辆载着3名乘客的出租车抛锚了。多亏的哥有经验,将车停放至应急车道并让乘客站到了护栏外。这一举动救下了一车人,因为后方一辆集卡车司机为了避让其他突然变道,车辆冲进了应急车道……那场面,出租车整个后备厢被撞得“消失”了。
有对比,更显“规矩”重要
“高速上的‘规矩’和地方道路上不一样。高速上按照每小时100公里车速来算,1秒钟就冲出老远了。还有这车流……”高速交警说,在地方道路上,事故发生后经常可以看到双方驾驶员将车停在原地,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因为他们担心一挪动车辆会破坏现场,届时可能出现责任分不清的状况。
但这套“规则”放到高速上,那就是自己把自己往“虎口”里送了,因为道路环境完全不一样。在高速上,如果前方发生事故,车辆停放在主车道上,又没有采取示警措施,等后面的驾驶员肉眼看到时,再刹车时很有可能来不及了。反之,如果处置得当,就是对自己负责,对所有人的生命负责。
遵不遵守高速事故的处置“规矩”,结局就很不一样。4月14日上午,在宁波绕城高速往云龙方向62km处,也就是朝阳互通区域,先是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两车追尾事故。但因当事人不清楚高速事故的处置“规则”,硬生生地演变成了一次有人受伤的事故。“因为是轻微交通事故,两车都是能够移动的。但双方车辆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将车挪到应急车道上,也没有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标志,甚至连报警都没报。他们有的继续坐在车内,有的站在中央护栏里。”高速交警说,仅2分钟二次事故就发生了——后方来车又碰撞了事故车,造成车损人伤。
“类似的事故还不少!都是出了事故,当事人就站在原地等着交警来处理,这在高速上是极其危险的。”高速交警说。
事故后,记住“九字警句”
高速上发生事故后,第一处置原则:撤!车要立刻撤离主车道,人也要如此。当然,这个“撤”也很有讲究。有高速交警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在推广“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具体来说,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首先要打开车辆的双闪灯。接着,就要看车辆损伤程度,看它能否行驶,如果无法继续行驶,就要在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同时,车上司乘人员要赶紧撤离至高速护栏外安全位置并报警。如果车辆还可以动,要迅速将车辆驶离主车道,停在旁边的硬路肩或者应急车道上,随后也是在后方150米外放置警示牌。做完这些后,人员也要撤到高速护栏外安全位置并报警。
这“九字警句”可是得到实践检验的,公安部也在向全国推广。它的出现与大数据有关。有媒体报道,在这“九字警句”出现前三年(2016年—2018年),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二次事故与一次异常事件的平均间隔时长为6.44分钟,其中瞬间发生的占19%,5分钟以内发生的占53%,5至10分钟发生的占12%。
2019年春运期间,全省高速交警开始对这“九字警句”进行轰炸式宣传,效果极其明显。截至去年11月,全省高速因长时间(15分钟以上)停车引发的次生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70%;因人员未及时撤离引发的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53%、30%。而根据抽样统计分析,经过宣传,当事人对“12122”报警电话知晓率由59%升至70.9%,防范次生事故的正确处置率从35.7%上升至60%;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次生事故大幅度减少,由此造成的死亡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83%和40.63%。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汪生彬 庄琪冬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