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月24日公示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此次入围的8个城市分别是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天津等上述8个城市的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8。
据2019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由相关城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编制实施方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竞争性评审,确定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示范期3年,专项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人民币,下同),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资金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财政部要求地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2019年,16个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分别是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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