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丽水缙云县召开了一次别具一格的“颁奖仪式”。
但与普通意义上的颁奖不同,“获奖”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走上台领奖时,往往都“抬不起头”,因为他们拿到的“奖励”,是因工作效率太低而获得的“蜗牛奖”……
两单位因效率太低“获奖”
8月14日,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2020年项目推进点评会上,当地两家单位因工作效率太低,被颁发作风建设“蜗牛奖”。
据了解,这是自2018年3月以来,缙云县第四次颁发“蜗牛奖”。“蜗牛奖”没有固定的颁发时间,也不限名额。“蜗牛奖”的评选范围涉及推进项目工程和民生实事建设的事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等7大内容。
其评选方式为每季度认定一次,问题线索采取公开征集、专项督查、上级交办、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由当地“蜗牛奖”认定小组进行核实认定。
评选“蜗牛奖”也会遇到阻力
颁发这样的奖项也会遇到阻力。负责人称,在核查情况时,会有单位“求情”,希望自己不要得奖,也会遇到一些单位闻讯立刻开始整改,导致核查困难的情况。对于这些阻力,当地纪委明确:“我们颁奖的决心很大,只要问题存在,整改不到位,就一定会颁奖。”
负责人介绍,除了核查和颁奖,当地还对“蜗牛奖”得主建立了督察销号制度,只有达标才可能脱掉“蜗牛奖”的帽子。
多地颁发“蜗牛奖”
专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除了缙云县,不少地方也在积极开展“蜗牛奖”评选工作。
2016年1月7日,江苏省泰州市最早设立“蜗牛奖”,专治官员不作为。同年4月13日,泰州市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蜗牛奖”认定结果,12个市直机关、基层站所榜上有名。
2019年5月,浙江省嵊州市以“作风建设年”为统领,设立《“奔跑奖”“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
2019年9月,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也设立了“蜗牛奖”。
而对于这样“赏罚分明”的措施,业内专家表示,能很好地促进干部和基层服务人员扎实工作,提升工作作风,“这样的措施,我个人建议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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