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鄞州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从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园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
据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每生每月保教费基准价标准如下:
六星级982元,五星级820元,四星级728元,三星级628元,二星级500元,一星级410元。各星级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政策。从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园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等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的名义向幼儿另行收取费用。
教育部门强调,各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等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执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不得巧立名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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