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堂大桥将于9月底开通,为确保路面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三官堂大桥开通期间,对上述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所有机动车从院士路由南向北左转弯至江南路(除公交车外)。
二、禁止所有机动车从院士路由北向南辅道左转弯至江南路(除公交车外)。
三、取消院士路(江南路以北)辅道临时停车位。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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