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五大队接到一名网友的举报,称一辆宝马车在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上行驶时,顶窗上伸出两个脑袋,非常危险,请高速交警核实情况,妥善处理。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五大队收到情况后,通过视频回放确认:该被举报车于10月3日17时31分经过杭州湾跨海大桥1391公里处时,车顶窗上先后有两人把头伸出顶窗,前后持续时间约20秒钟。
不管什么原因,将头伸出车窗的行为非常危险,更何况是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一查究竟,高速交警通过车牌联系上车主吴先生。吴先生说,当天,因为小孩长时间乘车有点晕车,他就把天窗打开透透气,没想到,孩子好奇把头伸出车外,没一会儿,被后排乘客拉了下来,“国庆长假这么忙,为了这点小事,高速交警还特意打电话提醒我们,以后一定注意。”
高速交警表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客将身体伸出车外,当车辆穿越限高杆、限宽门或者错车时,驾驶人按照正常行驶操作时,乘客很容易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特别是未成年人,把上半身露在天窗外非常危险。如果遇到紧急刹车,发生事故时,孩子可能受伤或直接被甩到车外。遇到发动机自动熄火,天窗自动关闭的车辆,人员可能被夹伤,严重者会致颈椎受伤甚至瘫痪。另外,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司乘人员如有上述行为,最高可以被处以50元的处罚。
对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载孩子乘车一定要用安全带或安全座椅把孩子牢牢固定,遇孩子将身体伸出窗外情形,一定要加以制止,避免发生意外。
记者王思勤 通讯员章建波 水心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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