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海曙区政府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对竹木市场地块项目(一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总户数120户。
征收范围:东至尹江岸二村(不含)、尹江新苑(不含)、尹江岸小区(不含),南至南塘河,西至尹江塘河,北至王家桥河,祖关山路106号(不含)、祖关山路106-2号(不含)、祖关山路106弄2号(不含)、启文路157弄6号(不含)、启文路157弄10号(不含)。
拆迁区域所处位置示意
具体门牌地址:祖关山路1号、祖关山路3号、祖关山路4号、祖关山路6号、祖关山路28号、祖关山路34号(三市路259弄1-4号)、祖关山路100号、祖关山路111号、祖关山路96弄10-13号、南市路1号(西)、南市路1号(东)、启文路157弄3号、启文路157弄3-1号、启文路535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以规划红线为准)。
该项目涉及总户数120户,其中住宅77户,非住宅43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3475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600平方米,非住宅约30150平方米。房屋地段等级三级。
项目签约期限为90日;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补偿方案
选择货币补偿
据“竹木市场地块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预评估时点为2020年6月,按照市场比较法评估,预测本项目中砖混二等结构,南中朝向(朝向差价率为0),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年限为20年,室内无装修的被征收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1053元(住宅房屋最终评估比准价格,将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还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同时,如拆迁后购房,还可获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10%的比例给予额外的购房补助。
对放弃享受购房补助的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再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此外,还有一次性补偿搬迁费、临时过渡费补助——
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其中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临时过渡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算,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其中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补偿。
另,被征收人、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否则,不给予奖励。
选择直接安置
该征收项目的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海曙区内的信谊小学东安置房(暂名)、丽象佳苑安置房、望童北苑安置房。
其中——
信谊小学东安置房(暂名)为期房,地段等级为四级,套型为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130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电梯。
丽象佳苑安置房为现房,地段等级为三级,套型为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130平方米,共约200套,每单元设置二部电梯。
望童北苑安置房为现房,地段等级为四级,套型为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75平方米,共约30套,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
上述房源与其他项目共同使用,实行先签先得的原则。
非住宅补偿方案
非住宅房屋补偿,原则以货币补偿为主。
其中——
沿三市路的房屋、土地用途均为商业的房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20年6月为预评估时点,预测本项目中地面一层,门面宽深比0.4(宽4.0米,进深10.0米),砖混三等结构,使用年限为20年,层高4.0米,室内无装修,综合修正系数为1.0,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每平方米31152元(含房屋、土地价格)。
房屋、土地用途均为办公的房地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20年6月为预评估时点,预测本项目中房屋结构等级为钢混二等,层高3.3米,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使用年限为20年,室内无装修,综合修正系数为1.0,国有出让办公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每平方米8785元(含房屋、土地价格)。
非住宅房屋最终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由同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如购房的,可获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10%的比例给予额外的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也可选择直接安置,非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五江湾、望童北苑的商业用房。
此外,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还可获一次性搬迁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重大设施搬迁损失费等。
另,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否则,不给予奖励。
宁波晚报 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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