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间泛滥的禁停锥桶。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刘亚辉 霍卫国 文/摄
在宁波中心城区的大街小巷,锥形桶是很常见的物品——商家店铺或小区门口有它,道路市政设施施工维修有它,就连环卫工人清扫路面时也会摆放它。但一夜之间,路上突然冒出多达百只的禁停锥桶,却极为罕见。
今天(1月8日),我市首起利用禁停锥桶做广告案在海曙区办结,当事人胡某被综合执法部门处罚250元。
事情还得从1月7日说起。早晨,有市民反映,海曙区月湖街道柳汀街、镇明路人行道及巷子口周边猛然冒出一百多只禁停锥桶。这些黄色禁停锥桶在人来人往的路面和道口显得格外扎眼,每一个禁停锥桶上都印有“金案地漏、免费安装、私人定制”字样,还附有二维码。
一夜间泛滥的禁停锥桶。
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多禁停锥桶?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月湖中队巡查队员也充满疑惑,平时市容秩序管理的时候虽然经常要用到它们,但也不会一下子用这么多,尤其是柳汀街、镇明路,摆放得非常密集且显眼。
带着这样的疑问,执法队员用手机查询了印制在禁停锥桶上的二维码,发现二维码指向某卫浴产品代理公司。按图索骥,月湖中队队员找到了该代理公司负责人,告知了利用禁停锥桶进行广告宣传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该代理公司能够主动收回投放在柳汀街、镇明路的禁停锥桶。
一夜间泛滥的禁停锥桶。
虽然该代理公司主动收回了部分禁停锥桶,但今天(1月8日)上午,月湖中队巡查队员仍发现柳汀街、镇明路留存着近五十只这样印有广告的禁停锥桶。中队队员在拍摄取证后,向该代理公司发放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该代理公司胡经理到中队后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反而称,公司刚成立不久,现在为打开市场,才在禁停锥桶印广告的。而且这些禁停锥桶免费提供给沿街商户、小区物业使用的。
涉事公司负责人接受调查处理。
对于胡经理的解释,月湖中队法制员黄涛涛进行了纠正:“日常路面有我们执法部门管理,像这样在禁停锥桶上印广告,会影响过路人的视线,可能影响安全驾驶。再者,这样的禁停锥桶如果被沿街商户、小区物业拿去滥用,会影响市容环境甚至造成纠纷矛盾。”
经月湖中队队员一番说理教育,胡经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接受处罚。月湖中队按照《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成为我市查处的首起利用禁停锥桶做广告案。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