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医疗联合体规范有序建设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来看看有哪些你关心的内容。
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全覆盖基础上,到2025年,城市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达到与区域医疗相匹配的服务能力。
完善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
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将未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市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网格内组建由市级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城市医联体。
统筹规划建设、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
城市医联体设立管理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集约利用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医联体人力资源、财务、公共卫生、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
推进城市医联体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统筹人员调配
实行人员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统筹医疗资源
通过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各成员单位提供同质化服务。
统筹物资管理
加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推进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城市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同时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服务。
完善城市医联体内分工协作机制
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
城市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健全双向转诊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流程,畅通双向转诊通道。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稳定期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成员单位继续治疗和康复,推动联合病房建设,为患者提供一体、便利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市、区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融入城市医联体建设发展,会同城市医联体内医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完善医防融合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城市医联体内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医联体内公共卫生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强化重点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共同做好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加强技术合作与业务协同
牵头医院要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通过学科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科研项目联合等多种方式,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由城市医联体内基层成员单位全科医师和医院专科医师等组成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团队签约服务,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居民健康需求,设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
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各成员单位加强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以及平战转换公共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改造,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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