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北仑区符合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可申请救助了。
据介绍,北仑区卫健局联合北仑区慈善总会设立了北仑区“妇幼健康 益路有我”危重孕产妇救助基金,凡北仑区户籍孕产妇和暂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孕产妇,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符合《宁波市危重孕产妇评审标准》危重定义的孕产妇,都可以申请救助。单人单次最高救助金额达3万元。
“对孕产妇来说,危急重症包括凶险性前置胎盘、子痫、各类心肌病、心脏病心功能Ⅲ-Ⅵ级、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产科并发症。”北仑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部长曹善珠介绍。“结合北仑区近年情况,北仑区实行分类救助,分为普通救助、专项救助、应急救助。”
怎么救助?根据救治发生的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对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赔付、社会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金额实行限额救助。在北仑区妇幼保健院孕期检查和(或)北仑区产科医疗机构分娩的孕产妇,或经上述机构接诊后,因严重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转至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普通救助:
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2—5万元人民币(不含)的孕产妇,救助费用按照自付部分的10%比例进行普通救助;
专项救助 因严重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治疗,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50000元人民币(含)的孕产妇按照自付部分的20%进行专项救助,单人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含);
应急救助:
遇特殊情况急需救助的危重孕产妇进行1000-3000元人民币的应急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孕产妇,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向区妇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审批通过后将由北仑区慈善总会卫健分会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救助资金。
宁波晚报 见习记者 任诗妤 通讯员 蒲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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