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何峰
记者今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后,我市人民调解员将“持证上岗”,依法合规开展调解工作。
近日,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联合印发《关于统一规范“人民调解员证”的通知》,对“人民调解员证”制证样式、发放及管理三方面作了统一规定。据介绍,《通知》对“人民调解员证”上的姓名、专兼职、编号、调委会名称等信息作出了规定,同时优化统一了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新领、换领、缴回人民调解员证相关管理规定及时限要求。
目前,我市有人民调解员1.38万余名,年均调解案件超过10万件。现阶段存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向人民调解员颁发的证件种类繁杂,各类人民调解员相关证件记载事项、管理要求等存在差异不规范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发展需要。
“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调解协会统一制定制式人民调解员证,既有利于推进调解员调解案件在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应录尽录,又规范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市正在稳步开展“人民调解员证”制证、换发等工作,其他样式人民调解员佩戴证也在陆续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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