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本地学校推进视力监测工作落实,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和幼儿园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通过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配备视力监测检查设备,保障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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