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正伟 通讯员 张梦娜 文/摄
台风无情,保险有情。今天上午,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宁波公共巨灾险已经启动查勘赔付工作。截至今天上午9点,宁波保险业共收到报案7442件,其中涉及巨灾险2481件,报损金额237万元。
(制图:徐卓蔚)
什么是巨灾险?哪些受灾情况可报案?让宁波巨灾险共保体牵头单位——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来告诉你。
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巨灾险工作人员在查勘、定损。
问:宁波为什么推巨灾险?主要保障内容是什么?
答:宁波依山傍海,自然灾害频发。2014年,宁波由市财政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为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口提供因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宁波巨灾险三年为一轮实施期,现在已经进入第三轮。
宁波巨灾保险保障对象为巨灾发生时,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含见义勇为人身伤亡增补抚恤),以及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我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的家庭财产。
太平产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查看台风灾害情况。
宁波巨灾保险采用1+N模式,以自然灾害为主险,叠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一是自然灾害救助
1、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因台风、龙卷风、雷击、暴雨、暴雪,以及由上述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的地质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或衍生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家庭财产损失的救助费用。家庭财产损失仅针对住房损毁、进水情况。
2、自然灾害人身伤亡抚恤救助。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因台风、龙卷风、雷击、暴雨、暴雪,以及由上述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的地质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或衍生灾害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死亡、残疾抚恤费用。
二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救助
因火灾、爆炸,群众性活动中发生拥挤、踩踏或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重伤(含死亡)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人身伤亡抚恤和安置费用补偿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死亡、伤残抚恤费用和安置费用。
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志愿服务者、基层干部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治工作期间感染甲类、乙类传染病及参照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其他传染病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赔付。
四是见义勇为抚恤赔付
在公共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风险发生时,非负有法定职责或义务的自然人,因抢险救灾造成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或追认为见义勇为,或评为烈士的,由保险公司赔付见义勇为抚恤费用。
平安产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查勘居民屋内受损情况。
问:如果受灾或发生人员伤亡,向谁报案,如何获得补偿?
答:经过公开招标,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为2021至2023年公共巨灾保险首席承保人,如发生属于公共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家庭财产损失的,受灾居民向当地村(社区)报损,村(社区)巨灾保险联络员登记汇总,统一向人保财险报案。导致人身伤亡的受灾居民或其亲属可告知村(社区),由村(社区)向人保财险报案,也可直接向人保财险报案。巨灾保险统一报案电话:0574-87395518。
涉及财产理赔的,保险公司先进行查勘定损,定损情况在村(社区)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合同契约理赔(住房进水的,水位线测量按照房屋主体建筑一楼室内客厅或卧室的地坪至水淹平面之间的距离确定)。
太保产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查勘定损。
问:什么情况下,家庭财产损失不予救助赔偿?
答:无人居住的房屋、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放置于露天或罩棚下、车库、车棚、附属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建筑)以及用于生产、商业性质的房屋内的家庭财产及建筑物本身均不在公共巨灾险救助赔偿范围内。另外,居民家庭房屋因巨灾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进水或者损毁,但水位线≤20cm,或者居民房屋损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毁损标准的,不予救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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