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长沙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初步判断,该对象为7月29日北京市通报的确诊病例刘某果的关联人员,已于7月29日集中隔离,今日核酸检测确认阳性。
长沙市已于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社区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刘某居住及涉及的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和消杀。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与刘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刘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
居家(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干城嘉园),未外出活动。
7月26日
17时14分 在公用客车厂站乘坐908路公交车到河西岳麓区中医药大学附近的斑马村站下车。
18时30分 步行前往麓山和苑25栋看房。
20时19分 在斑马村站乘坐908路公交车返回,下车后在小区附近的长沙银行、吉玺多小超市、钱大妈店短暂停留。
7月27日
8时 前往赤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排队接种新冠疫苗,随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的包子铺和新佳宜超市购买早餐。
18时27分 在公用客车厂站乘坐912路公交车到草坡子站下车,前往中建麓山和苑25栋。
20时04分 乘坐908路公交车返回。
7月28日
刘某未外出活动。
7月29日
7时10分 搭乘出租车前往长沙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采样完成后,搭乘出租车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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