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热点聚焦
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上海开庭
2021-08-13 14:14:00 稿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了解到,2021年8月13日上午,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上海开庭

稿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1-08-13 14:14:00

  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了解到,2021年8月13日上午,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