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以虚构的富二代形象,骗被害人上钩。(余姚检察院供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顾埕铖 任延武
他经常开着上百万的豪车,每次出场,都闪亮无比;他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朋友圈不是豪车、奢侈品,就是聚会、游玩;他说家里开公司,自己在宁波有别墅……今天,余姚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一男子因虚构富二代形象实施诈骗终获刑。
2020年12月,余姚女孩小贝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了一名叫林浩宇的男子。林浩宇的朋友圈,晒的都是豪车、奢侈品,在聊天中他也一直说自己很有钱,称父亲是开娱乐传媒公司的。甚至说家里车太多,因为和小贝投缘,想送一辆给小贝。一切都太“美好”,以至于让小贝一度觉得,自己遇见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12月27日,林浩宇提出来要带小贝去奔驰4S店买车。他叫小贝转他35000元的购置税,剩下的钱都由他来出。小贝没有多想,就将钱转给了对方。这之后,林浩宇用各种理由向小贝借钱:支付宝扫不出来,要借1000元;资金被冻结了,要借5000元周转……
被害人上钩后,吴某便开始用各种理由借钱。(余姚检察院供图)
“12月30日,他说在宁波打官司,资金都被冻结了,需要借用我的支付宝账户用一下,说是他爸爸的钱转进来,需要转给律师。”沉浸在爱情中的小贝再次相信,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都告诉了他。而到了第二天早上,小贝才发现林浩宇从自己支付宝花呗中转了48000元到他的账户。小贝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林浩宇本名吴某,出生于1997年,贵州省独山县人。与他营造的“富二代”人设不同,吴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靠着在游戏软件上做代练赚取一点生活费。豪车是租的,大别墅是不存在的,开公司的“豪门”背景自然也是伪造的。不愿通过努力改变生活状况的吴某一心想着靠伪装成“富二代”,从女性手中骗取钱财。
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吴某冒名“林浩宇”“林浩”,用聊天软件添加数名女孩为好友,从她们手中骗取人民币共计4.9万余元,又用盗取账号、密码的手段从各被害人手机转走钱财共计人民币5.8万余元。
不仅如此,吴某其实已经是有过3次前科的人。自2016年起,吴某因在某网吧公开扒窃,以及同样冒充富二代以各种理由骗取女孩钱财等,被判处盗窃罪、诈骗罪,在上海、深圳等地均服过刑。
最终,经余姚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余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二千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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