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最新进展。据了解,公安部正积极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出台专门意见,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介绍,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各地通过警情回访、受案立案巡查、对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复核等方式,着力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
针对有案不受不立、办案拖延等问题,公安部法制局二级巡视员曾斌介绍,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全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或者功能模块,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接报案、受立案进行网上记载和实时监控管理。一些地方还根据受立案审查期限要求设置预警功能,对于超期未处理的案件自动提示。
预防受案立案环节出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公安机关推行“三个当场”制度。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并全面公开“三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
公安部组织开展刑事受案立案突出问题专项网上督察,推动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一些地方公安机关通过案件管理机构,强化对受案立案环节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整改隐案瞒案、不如实受案立案等问题。
另外,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公安机关不断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同时,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运行12389投诉平台,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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