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汛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江汛波利用担任衢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钱祎)
江汛波简历:
江汛波,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安徽歙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5年6月至2017年8月
龙游县副县长;龙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衢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衢县县委书记、县长;衢州市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秘书长;衢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年8月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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