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宁波各区县(市)陆续发布通知。
象山
经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镇海来象返象管理
(一)对11月22日以来镇海区来象返象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解除条件的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分别在第2、7天各检测一次核酸。
(二)对与镇海区来象返象人员的共同生活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前往指定的核酸检测点(见附件1)检测。
(三)对于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的来象返象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满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
二、主动报备行程
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旅居史的来象返象人员抵象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主动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两码联查”
继续加强学校、景区、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网吧等公共场所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暂时关闭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坚持做好测温、戴口罩和通风清洁消毒,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
四、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频次和规模,确需举办的应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备。暂停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包括婚丧宴席。
五、开展健康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问负责制,发热门诊(或诊室)要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零售药店停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药品。
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见附件2)。咨询热线电话:12345-0。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宁海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提醒
12月6日,宁波市防控办发布镇海3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宁海县疫情防控办发布提醒:
01、开展主动排查。
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以及村(社区)要立即开展网格化排查管控,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告。对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和宁波阿尔卑斯电子公司返(来)人员,暂按“14+7”进行健康管理;对宁波市镇海区其他地区返(来)人员,暂按“2+14”进行健康管理。对11月22日当日乘坐G7535次高铁人员返(来)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满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02、主动报备行程。
自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返(来)人员和11月22日当日乘坐G7535次高铁返(来)宁海人员,或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管控措施。
03、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近期有外出旅居史的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4、非必要不出行。
请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展动态,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05、养成良好习惯。
请市民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06、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住院、重症及死亡的风险。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请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12月6日
奉化
关于做好镇海区返奉人员自主申报的公告
2021年12月6日上午7时18分,宁波发布通报镇海区有3人核酸检测阳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省里将蛟川街道临江小区、阿尔卑斯电子厂区及员工宿舍区域划为中风险地区,对上述中风险地区返奉人员暂按“14 +7”进行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来自镇海区返奉人员,暂按“2+14”进行健康管理,即核查2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加上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追溯期从11月22日开始。如有11月22日至今从上述中风险地区或镇海区返奉的人员,请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管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余姚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余姚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意宁波生态园:
12月6日,宁波市报告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按照“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余姚实际,现就迅速做好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抓协查管控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标准尽快追踪管控风险人群,对密接和次密接人员第一时间排查到位,对时空伴随者在3小时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姚返姚人员在6小时内、其他风险人群(省漫人员等)在12小时内管控到位,所有风险人员在追踪到位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目前,我省对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和宁波阿尔卑斯电子公司的人员,暂按“14+7”进行健康管理;对11月22日来自宁波市镇海区人员,暂按“2+14”进行健康管理,对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满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严抓主动排查
对各类风险管控人群,各地要切实落实“五包一”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到岗到人,在第一时间做好上级下发数据涉及人员排查管控的基础上,着力强化主动排查管控,严防风险人群脱管、漏管,对管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引导辖区内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居民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市文广旅体局要迅速全面摸排我市近期涉疫地区往来旅行组团情况和人员名单,市教育局要迅速全面摸排我市师生及家长近期涉疫地区往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自主排查本单位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姚人员,及时上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守各类“小门”
医院、学校、景区、宾馆饭店、商超、农贸超市、影剧院、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机构和公共场所,以及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并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市防控办排查管控组要每日开展“小门”管控情况的暗访检查,确保各类“小门”管控到位。
四、严控聚集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根据最新疫情形势重新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实现加强针“应接尽接”。会议现场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的各项规定措施,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外出。
五、抓好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按照疫苗接种工作要求,逐个排查本单位未接种人员,实现“应接尽接”。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60岁以上人群和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持续抓好各类人群疫苗全程接种工作,严控人群脱漏率,加快构筑我市人群免疫屏障。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疫政策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严格做好本单位人员出差管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公务活动,出省活动应在出发前报备、返回后销号。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旅行社不承接疫情发生地区旅游团队。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人员聚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情和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1373600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