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监管处获悉,全省8107家线下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提前达到100%:51.39%的机构选择转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3.53%选择转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还有25.08%选择注销。
按照教育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要求,各省份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任务。我省提前近一个月,率先完成既定目标。
“围绕年底前清零的目标任务,我们明确了“转型、转登、注销”三条压减路径,实施“一人一机构”包干责任制,建立定期晾晒制度,对各地压减率进行动态展示。此外,还对压减举措不到位、进度迟缓的地区发放‘督办单’,倒逼责任‘上肩’。”省教育厅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还为此制定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试行)》《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指引》《浙江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换发和注销办学许可证工作指引》《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指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机构工作指引》等5个政策性系列配套政策,初步形成“双减”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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