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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通报一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曾乘高铁
2021-12-12 07:56:00 稿源: 宜兴发布  

  江苏省宜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情况通报:

  12月11日下午,宜兴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结果阳性,经无锡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社会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2月6日:

  8:50,绍兴东乘坐G590,13车厢13B

  10:00,到达宜兴高铁站,在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由转运大巴将其闭环转运至万石卫生院,登记信息后步行返回工地

  12:00,到达万石海滨建设集团工地,在工地办公

  15:00,乘同事车(浙D)去往宜兴高铁站停车场取车(浙A)

  15:30,独自驾车(浙A)回工地,无外出

  17:00,与同事一行7人驾车至常州金坛区湖鲜王水上酒店用餐

  21:00,与上述同餐人员驾车回宜兴

  22:00,乘坐出租车(苏BH5518)回工地宿舍,无外出

  12月7日:

  9:00,在工地一楼会议室参加监理例会

  11: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在工地办公,无外出

  17: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无外出

  12月8日:

  8:10,在万园路西园新村167号顺隆超市门口老鸡汤面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无外出

  13:00,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17:00,工地食堂用餐,独自回宿舍

  12月9日:

  8:24,自驾至万石镇茶亭路早阳豆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

  15:00,社区获知其在外省居住地有阳性病例,随即转运至隔离酒店

  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与该名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且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宜兴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11日,宜兴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结果阳性。经无锡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即转运至无锡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健康和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严格离宜人员管理,坚决构筑既防输入又防输出的安全屏障。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万石镇海滨建设工地及宿舍、威尼斯汀酒店划为封控区,将万石镇划为管控区,将我市其余区域划为防范区。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非必要不离宜,确需离宜的,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检测体温、验码等要求。暂停市内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运行。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内的人员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人员不出小区,人员不得集聚。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调整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庙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举办或取消。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七、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査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景点景区、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服务。

  八、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严格社区(村)管理。全面启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严格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的其他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十、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十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请广大市民理解,让我们众志成城,画好同心圆,一起守护美丽家园。我们将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妥有力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2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1373600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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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通报一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曾乘高铁

稿源: 宜兴发布 2021-12-12 07:56:00

  江苏省宜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情况通报:

  12月11日下午,宜兴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结果阳性,经无锡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社会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2月6日:

  8:50,绍兴东乘坐G590,13车厢13B

  10:00,到达宜兴高铁站,在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由转运大巴将其闭环转运至万石卫生院,登记信息后步行返回工地

  12:00,到达万石海滨建设集团工地,在工地办公

  15:00,乘同事车(浙D)去往宜兴高铁站停车场取车(浙A)

  15:30,独自驾车(浙A)回工地,无外出

  17:00,与同事一行7人驾车至常州金坛区湖鲜王水上酒店用餐

  21:00,与上述同餐人员驾车回宜兴

  22:00,乘坐出租车(苏BH5518)回工地宿舍,无外出

  12月7日:

  9:00,在工地一楼会议室参加监理例会

  11: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在工地办公,无外出

  17: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无外出

  12月8日:

  8:10,在万园路西园新村167号顺隆超市门口老鸡汤面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无外出

  13:00,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17:00,工地食堂用餐,独自回宿舍

  12月9日:

  8:24,自驾至万石镇茶亭路早阳豆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

  15:00,社区获知其在外省居住地有阳性病例,随即转运至隔离酒店

  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与该名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且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宜兴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11日,宜兴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结果阳性。经无锡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即转运至无锡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健康和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严格离宜人员管理,坚决构筑既防输入又防输出的安全屏障。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万石镇海滨建设工地及宿舍、威尼斯汀酒店划为封控区,将万石镇划为管控区,将我市其余区域划为防范区。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非必要不离宜,确需离宜的,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检测体温、验码等要求。暂停市内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运行。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内的人员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人员不出小区,人员不得集聚。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调整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庙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举办或取消。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七、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査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景点景区、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服务。

  八、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严格社区(村)管理。全面启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严格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的其他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十、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十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请广大市民理解,让我们众志成城,画好同心圆,一起守护美丽家园。我们将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妥有力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2日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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