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4个项目,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3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1个,涉及交通项目11个、能源项目3个。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
329国道临安玲珑至於潜段改建工程、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等3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用地面积共0.1067万亩;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新建沪昆普速线、义乌至金华铁路、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婺城段、东宗线湖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西二线、川气东送嘉兴联通工程、527国道新昌巧英至大市聚段工程、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沈海高速公路慈城服务区扩建工程、杭甬高速公路余姚服务区增扩建工程、上三高速公路嵊州服务区增扩建项目等11个国家委托用地预审项目,预审面积共1.5524万亩。
浙江是全国首批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
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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