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何峰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和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的有益补充,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有效手段,但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不足,无法满足医疗机构住院患者的专业性和多元化需求。”省政协委员陈海英向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推进医疗护理员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一是技能培训相对滞后,二是市场需求无法满足。”陈海英委员在调研和走访发现,在推进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她介绍,苏州、重庆、广州等地已陆续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并对医疗护理员持证上岗做出明确要求,但目前我省尚未启动相关培训工作,也未将该工种列入地方职业技能培训目录,一些从业人员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缺乏医疗护理操作技能,无法满足医疗机构住院患者的专业性和多元化需求。
“增加医疗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陈海英委员建议,由省卫健委牵头,联合财政、医保、人社、民政等部门研究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实现持证上岗。同时,建议人社部门将医疗护理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和紧缺工种目录,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人前来就业。其次,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教材,开展分层次、规范化的培训,对持证上岗者每年定期开展“赋能”培训,使其技能水平能够与医院、患者需求相匹配。
“还要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第三方护工服务公司、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行业监管,杜绝无资质、无组织医疗护理人员进入医院从事相关工作,并逐步探索在定点居家护理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陈海英委员说,最后,要稳定价格体系,制定层级差异的价格档次,并探索长护险、医保支付体系,同时将医疗护理员收费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制定明晰的收费标准,切实保障护理员权益,提高护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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