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中心城区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年。连日来,应急、公安、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小组,深入各地开展暗访活动。
1月21日上午,记者跟随检查组一行来到了位于镇海兆龙路上的一家酒店。大厅的廊柱上张贴着“禁放”的相关海报,前台也收到了相关部门下发的告知单。
当检查人员询问“能不能燃放?哪里不能燃放,哪里能燃放?”等更具体的问题时,个别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在庄市集贸市场,检查组发现了一个门口写有“烟花爆竹”招牌的民房。走上二楼后,里头果然有一个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品类的烟花爆竹。
根据镇海区相关规定,该街道也划入了“禁放区”,因此,不能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经初步调查,该场所并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守店的一名老人称,“最近没有人来买,我们也没有卖了……”
该处毗邻庄市集贸市场的西出口,出口处有一排售卖各类寿品的小摊。检查人员问起来,几名守摊的阿姨说,“现在不能卖烟花爆竹了,我们这里不让放,要抓起来的。”
这几名阿姨说,前几天看到电视新闻里报道,有人卖烟花爆竹被拘留了,还罚款了。当记者表示,旁边的二楼上就有人卖时,几名阿姨们自顾自地笑了,“反正我们这里没有卖。”
该集贸市场门口就是菜场路,斜对面有一家寿品店。里头的各类寿品摆得满满当当,检查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得知该店也受到了相关告知单。店老板称:“我们不能卖这些东西,因为不能燃放,要放得去别处。”
然而,检查人员发现该店角落里还是摆着几卷烟花爆竹。如果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随后,记者跟随检查人员一行来到了当地一家婚姻登记点。据介绍,为了倡导新人们在大喜日子里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会给新人们宣讲相关政策。
经检查,该处婚姻登记点也落实了相关告知、宣讲义务,一些临出门的新人们表示:“工作人员都交代过了。”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规定,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然而,仍有不少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以各种理由企图“蒙混过关”。 1月19日上午,鄞州首南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小区居民从海曙集士港一商家处团购烟花爆竹,当场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并签订承诺书。
1月18日,鄞州姜山镇翻石渡村的一名村民因家中办丧事,进行了违规燃放。事后,该名村民和殡葬店老板,分别被警方处以罚款100元、500元的处罚。
据警方透露,从去年7月1日至今,全市已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75起,劝阻违规燃放669起。
宁波晚报 记者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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