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22年浙江将坚持“稳字当头”,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上奋力争先。
过去5年,浙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46.7平方米,近406万户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善了居住条件。
会上,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没有变,住房需求依然旺盛。我省是人口流入大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和自住购房需求,老旧小区居民迫切的老旧小区改造需求,老年人对适老化住房和适老化居住环境的需求,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
2022年,省建设厅将牢牢坚持“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制度,加强对城市调控工作“一对一”的指导监督,努力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支持住房合理消费、促进良性循环。落实人地挂钩机制,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加强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协同,科学评估、适时调整调控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稳中有增。
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企项目风险,全面排查、及时化解其他房企风险,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改革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省建设厅坚持“多措并举”,在打造“浙里安居”金名片上奋力争先。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2022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
强化公租房基本保障。持续抓好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的住房保障,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杭州、宁波等大城市探索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共有产权住房公平善用。
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出台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的意见,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展租赁住房,落实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租金水平总体平稳。
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支持有需求的地区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开工棚改项目3万套。
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改革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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