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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名单
2022-01-26 10:31:00 稿源: 教育之江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并公示,确定北京理工大学等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其中高校72所、高中64所、高职53所、中职12所。

  浙江共有8所学校上榜↓↓↓

  《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三方面部属推进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

  《实施方案》确定了六项重点试点任务。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建设培训基地。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

  四是建强师资队伍。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

  五是开展学生培训。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要求试点学校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是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

  《实施方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要求试点学校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

  一起看全文!

  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急救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敢于施救、善于施救的人才,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办公室)要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依托试点学校组长单位成立协作组,调研指导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开展省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建设培训基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动员力量、协调资源积极参与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名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参照《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确定培训内容,为试点学校开展师资培训。

  (四)建强师资队伍。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研制《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在《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框架下为各试点学校培养培训师师资队伍。试点学校可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学校急救教育示范课与教研交流活动。

  (五)开展学生培训。试点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会同试点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发校园急救技能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试点学校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条件保障。试点工作办公室将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动员国内外急救领域优质资源,协助开展急救培训导师和培训师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普及急救教育知识,提高师生急救教育意识,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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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名单

稿源: 教育之江 2022-01-26 10:31:00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并公示,确定北京理工大学等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其中高校72所、高中64所、高职53所、中职12所。

  浙江共有8所学校上榜↓↓↓

  《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三方面部属推进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

  《实施方案》确定了六项重点试点任务。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建设培训基地。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

  四是建强师资队伍。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

  五是开展学生培训。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要求试点学校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是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

  《实施方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要求试点学校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

  一起看全文!

  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急救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敢于施救、善于施救的人才,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办公室)要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依托试点学校组长单位成立协作组,调研指导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开展省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建设培训基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动员力量、协调资源积极参与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名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参照《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确定培训内容,为试点学校开展师资培训。

  (四)建强师资队伍。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研制《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在《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框架下为各试点学校培养培训师师资队伍。试点学校可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学校急救教育示范课与教研交流活动。

  (五)开展学生培训。试点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会同试点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发校园急救技能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试点学校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条件保障。试点工作办公室将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动员国内外急救领域优质资源,协助开展急救培训导师和培训师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普及急救教育知识,提高师生急救教育意识,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

编辑: 杜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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